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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唐的"防止房价过快过猛下跌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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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02-15 22:37:51
过年很多天没上网,回来刚一上网,发现我们的主管部门已经在采取措施"防止房价过快过猛下跌"了。在房价还没真正开始下跌的今天,他们的一片苦心实在是荒唐。
一、“过快过猛下跌”应该从何算起。在过去的三、四年间,中国的房价(不只是大城市,小地方长得更多)已经在“过快过猛上涨”了,主管部门当年说过防止“过快过猛上涨”。如果说要“过快过猛下跌”,也应该先跌回到当年的水平吧,而不是从现在算起吧。
至于中国的房价跟发达国家相比,谁高谁低就不用再论述了。
二、这么做保护的是谁的利益。
银行、开发商、炒房者、自购房者?
买了房子自己住的人,只要收入不少,是不会因为房价下跌就交不起贷款的,而且即使下跌了,也不会减少使用价值。因此房价下跌对他们影响不大。他们的损失在买房时发生的,倒是应该考虑把开发商的暴利反哺给最近几年买房子自己住的人。
显然,"防止房价过快过猛下跌"保护的是前三者的利益。然而,过去几年的房价上张正是他们推动的,而且是在对抗政府政策的情况下推动的,他们也是既得利益者。保护这些罪魁祸首的利益,天理不容。
三、这么做要向社会传递什么信息?
保护了罪魁祸首的利益,其实也是告诉当初乖乖听政府的话不炒房子的人,你们自认倒霉吧,谁让你们听我的话。这么做就是在保护坏人,打击好人。经济学上的“劣币驱逐良币”。最终导致政府信用破产。
如果主管部门真有本事的话,就应该把房价打回到爆长前的水平,并且维持稳定,以让更多的国人随着经济的发展能买得起房。如果主管部门更有本事的话,就应该补偿这些年买了高价房的人,以忏悔自己政策失误给他们带来的损失。
最近又看到新闻,说是赈灾名单中看不到房企。多做点善事吧。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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